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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害怕忘記你,所以每天要做一些與你相關的事。

例如翻看以前你寄來的信,再假裝回信給你。偶而北上重複走一次我們曾經走過的路,吃一碗你最愛吃的紅豆牛奶冰。或者回到你的家,遠遠望著你房間的窗戶。而我最經常做的事,就是看著你買給我的書,快被翻爛的一本書。

可是除了害怕忘記你,令我更加畏懼的是,記起你那張破碎不完整的臉,它常讓我做惡夢。

那是一段相當複雜矛盾又痛苦的歲月。我們共同的親友都一致贊同,儘早忘掉好,那樣恐怖又殘忍的畫面,誰都不願記住,我只能在後來你入土為安後,從你的親友處央求來一張照片。我看見的是一張根本已不是你的臉孔,沒有了眼睛與鼻子,還有那張愛唱歌的嘴巴也不見了。

後來,我真的努力地要忘了你的臉。

時間一年一年過去,傷痛與思念也一吋一吋淡釋,你已經越來越模糊,我卻害怕起來。是不是有一天真的全忘光了,就代表過去發生的事也跟著煙消雲散了?我真的想留住些什麼,卻又害怕什麼都留不住。

現在,我很少再寫信了,那本有你簽字的書已被我冷落在看不見的角落裡,我也早已停止吃冰,因為它常讓我咳嗽不停,我好像真的不再那麼想念你了。

所以我害怕,怕對不住你。因為我後來發現,「上邪!我欲與君相知,長命無絕衰。山無稜,江水為竭,冬雷震震,夏雨雪,天地合,乃敢與君絕。」,只是一齣神話,愛情不會天荒地老,只要時間空間干擾阻隔,再彌堅的誓言終究會變成一紙沒有公信力的宣言。

正如同現在的我一樣,祇不過短短十年,我就覺得已與君相絕了,我能記住的是你的名字,和一些回憶。我豈敢大言等到天無地滅,才敢從此與你相忘。我,只是一介平庸無偉大情操的女子。

因為已經很少記起你,所以我害怕,雖然明知你已形體不再,但過去還記得你的時候,至少你和我還有一絲關聯,如今你已漸要脫離我的想念,是不是這樣就表示你已不再具有存在的價值了?

我害怕這樣的憂慮最後會麻木,連害怕都要消失了。

如果我有能力再愛上別人,那麼我對你的放下會被原諒嗎?人應該繼續往前走,幾百年後,沒有人會記起我們,我們的故事也早如一道呼出的空氣,消失在這宇宙裡。一切真的如夢似幻,曾經發生過的,比起這浩瀚星河的歲月,又渺小得不足以存在這歷史中。

所以我對你已無愧疚,詩人說:「愛情太短,而遺忘太長。」我對你的想念長度,早已超越那發生過的愛情。人生太短暫,我要把時間留給我的未來,未來的生活,未來的夢想以及未來的愛情。

該過去就輕手放開,我已準備讓那只裝載著你過去回憶的風箏,回到天空的懷抱,但我不會遺忘,曾經有過那麼一個人,曾經……….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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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夏漫之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